山东格润环保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填埋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山东格润环保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项目于2019年取得环评批复(高环审字〔2019〕2号),批复占地面积43.65亩,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但实际建设占地面积超过批复面积,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以“未批先建”相关规定对企业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潍环罚〔2025〕GM46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格润环保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重新报批工作,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格润环保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项目(重新报批)
项目概况:二期工程位于高密市柴沟镇后方市村北侧石坑区,一期工程西侧。占地面积约138.5亩,有效库容量约176.9万m³。填埋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固废填埋系统、渗滤液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渗滤液积液井、地表水导排系统、填埋气体收集导排系统、固废坝、封场覆盖、环境监测系统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格润环保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柴沟镇后方市村北侧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532-82262031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
联系人:兰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07
E-mail:hilan@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在详细分析项目工程特征、环境现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评价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地方总体规划,生产工艺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政策;对项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与程度进行预测评价;分析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对可研设计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价,论证并明确提出技术上可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经济和布局上合理的最佳污染防治方案;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领导部门决策、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项目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见附件)提交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关于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2025年3月18日